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平乐县位于广西东北部,桂林市东南部,东临钟山,南接昭平,西北毗邻阳朔,北连恭城,总面积1919.34平方公里。全县辖12个乡镇,134个村委会,人口42多万。居住着汉、瑶、回等十二个民族,总耕地面积为33.98万亩。悠悠漓江、弯弯的荔江和清清的茶江,犹如三条美丽的罗裙带,流至昭州汇合后,又飘然随桂江而去。昭州即现在的平乐县城。平乐县区位优势明显,依山傍水,交通发达,地理优越,陆路畅通,国道323线纵贯全境,“黄金水道”漓江——桂江航道,上可达桂林,下可达梧州、广州,直至香港、澳门。平乐县历史悠久,始于三国设县,为历代州府之地。平乐县境内山清水秀,千年古迹与雄浑山光景色融为一体,自然景色得天独厚,构成了丰富的旅游资源。主要景点有朝天岩、冷水石林、千年古榕群、仙家温泉、原始森林等,1990年冬竣工的桂江大桥长3450米,气势磅礴,雄伟壮观。